法規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各課、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求職服務課:求職登記與就業媒合、就業諮商與職業心理測驗、就業
    服務站(臺)規劃及設置、特定對象個案管理之就業輔導及執行中央
    各項促進就業措施等事項。
二、雇主服務課:求才登記與人才招募、就業甄選、雇主聘僱外國人前之
    國內招募、外籍勞工雇主轉換作業及執行中央各項僱用獎助措施等事
    項。
三、就業促進課:非自願失業認定再認定、被資遣失業勞工再就業服務、
    就業促進相關措施規劃與執行、創業輔導、志工管理服務及執行中央
    各項促進就業獎助等事項。
四、就業情報課:就業宣導、就業資訊蒐集、調查與統計、電訊客服、辦
    理就業博覽會與專案招募活動及台北人力銀行網站管理等事項。
五、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資訊、法制、公關
    、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