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六條修正條 文,自一百年八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 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