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原則及標準如下:
一、以戶為單位,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壹拾萬元,家庭總收入每人每
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點五倍之中低收入老人最高補
助五萬元、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點五倍之中低收入老
人最高補助壹拾萬元,且於三年內未接受本項補助者,並不得重複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二、七十歲以上獨居或失能長者優先補助。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優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
補助」,不得重覆申請本補助。
四、施工前一個月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核定後始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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