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7日

編章節條文

第一章   總則
  本規程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二十四條及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十
  三條規定訂定之。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隸屬於高雄市政府。

  本大學為高雄市市立最高成人進修及繼續教育機構,負有規劃、研究、
  執行及推廣終身教育之責任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