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路線設施:指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之路基、軌道、橋涵、隧道 、車站、建築物及附屬之排水、消防等設施。 二、機電設備:指捷運系統之水電、環控、供電、號誌、通訊、自動收 費、月台門、電梯、電扶梯及電動步道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