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低碳建築設計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用語定義:
  一、日常節能指標:以建築物外殼設計、再生能源利用與節能家電達到
      減少能源消耗之目標。
  二、水資源指標:係指積極採用省水器材,鼓勵雨水及生活雜排水之循
      環再利用設計,降低建築物實際使用自來水用水量,減少水資源損
      耗,達到再生、節水等目的。
  三、基地保水指標:利用建築基地涵養雨水及貯留滲透雨水,進而達到
      改善土壤生態環境、調節環境氣候。
  四、綠化量指標:利用建築基地內植物栽種吸收大氣二氧化碳、減緩溫
      室效應、減緩噪音汙染、淨化空氣品質、美化環境,建立永續環境
      。
  五、基盤式薄層綠屋頂:排編收邊材料,排組(蓄)排水板,鋪蓋不織
      布等材料,構成排水、過濾、防根之連續基盤,再回填輕質人工混
      合介質,種植淺根低矮的地被植物,以植生覆蓋既有屋頂,達到隔
      熱降溫、保護建築、截流雨水、減緩逕流等目的,主要種植低矮灌
      木、草坪與地被植物進行屋頂綠化,以低頻率的維護管理為訴求。
  六、省水器材:指具有省水標章或具有省水功能之器材裝置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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