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山地鄉國語推行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1月17日

條文關聯

  國語推行小組,每年應視實際需要訂定年度國語推行計畫,報請縣政府
  核定後實施,並定期召開工作檢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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