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休閒業禁止未滿十五歲之人,於上課時間及下午九時至翌日上午九 時進入或滯留;禁止年滿十五歲,未滿十八歲之人,於上課時間及下午 十時至翌日上午九時進入或滯留。但有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不在 此限。 前項上課時間,係指本縣教育主管機關規定之放假日以外每日上午八時 至下午四時三十分之時段。 資訊休閒業提供網站內容有暴力、血腥、裸露人體性器官、描繪性行為 或其他有妨害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情形者,禁止未滿十八歲之人進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