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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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閱覽服務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9月30日

制定依據

1. 圖書館法 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
  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等項服務
  ,得基於使用者權利義務均衡原則,訂定相關規定。
〔立法理由〕
  為期圖書館提供各項服務時,對使用者之權利義務有所規範,並避免引
  致爭議,爰授權圖書館基於權利義務均衡原則,訂定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