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交通部運輸資料流通服務平臺收費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現行法規)
七、依申請提供資料以有償方式授權利用者,得由各機關以民事契約約定
    其授權利用之收費項目,其收費基準由各機關參考建置、蒐集、取得
    、維護及更新成本定之。
    前項資料涉及商業利用者,得參考權利範圍、標的、權利金給付期間
    及方式等,約定不同費率或報償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