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13日

制定依據

1. 獎章條例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 (現行法規)
專業獎章,由各主管院或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業務之性質及需要,訂定頒
給辦法;其由主管機關訂定者,應報各該主管院核定。
前項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由主管院訂定者,其獎章由院長核頒之;由主管
機關訂定者,其獎章由主管機關首長核頒之。
公務人員獲頒專業獎章者,由核頒機關送銓敘部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