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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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78年8月28日

制定依據

1.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6日
基地臨接供通行之現有巷道,其申請建築原則及現有巷道申請改道,廢止
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基地他側同時臨接較寬之道路並為角地者,建築物高度不受現有巷道寬度
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