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行政院核定「落實智慧國土-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及因 應目前實際執行作業情形,加速推動圖解地籍圖整合套疊工作,落實成果 管理應用,爰分別就作業名稱、特殊情形急需辦理地籍整理者、分年提報 辦理、審定作業程序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改制前為經濟建設委員會 )機關名稱改制等相關文字內容進行修正,俾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爾後提報辦理地區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