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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綠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0月20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980850161號令廢止;自99年 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3月25日內政部營建署(九四)臺內建研字第09400989253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2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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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9508501083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第5點、第9點、第10點、第14點、第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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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7月23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97085007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 0點;並自97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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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8年10月20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980850161號令廢止;自99年 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