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我國籍非境內居住之個人非扣繳所得申報及受通報 應扣繳稅款大於已扣繳稅款向納稅義務人追繳補徵作業方式」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月29日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函修正發布全文2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賦稅

法規異動

修正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