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身心障礙者藝文團體演出活動申請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4月16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0970052631C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處務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