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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對各師資培育機構辦理九年一貫課程師資職前教育研習會補助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4年2月21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0940005147B號令廢止,自94 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師範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5月8日教育部臺師(三)字第9106339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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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2年年4月28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0920048256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9點(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各師資培育機構辦理九年一貫課程師 資職前教育研討(習)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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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4年2月21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0940005147B號令廢止,自94 年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