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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輸歐盟以外國家水產品取樣及分析作業指導說明書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10720001631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標準、度量衡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8月2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32000427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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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10720001631號函停止 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1-開箱數
附表2-我國常見易生成組織胺魚種之中英文明細表
附表3-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送樣單
附表4-品溫量測查核箱數
附表5-水產品鮮度指標
附錄1-檢驗項目及檢測方法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