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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臺北港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使用與管理 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基港北勤字 第104130216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8月10日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基港北字第094001441 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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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基港北勤字 第104130216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