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電信網路號碼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訂定發 布,為配合行政院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告數位發展部及其所屬機關 組織法規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施行,本計畫管轄機關自一百十一年 八月二十七日起變更為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本部為平順推動電 信網路互通與識別、電信服務正常運作等業務,爰進行本計畫之修正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