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4月7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3B000022號、內政部臺內營字 第 0920089914號、經濟部經商字第0930205071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2條(原名稱:觀光地區建築物廣告物攤位規劃限制實施辦法)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法規異動

修正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