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01
人,瀏覽人次:
81403846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6010008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2月14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防字第 85010889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2年8月21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2000141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 141353號公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衛生署」,自102年7月23 日起變更為「衛生福利部」,第 3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衛 生福利部」管轄)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6010008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