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而停診之醫療機構補償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4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4年4月1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40083823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