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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羅苯嘧啶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01904806號公告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2月2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89008985號公告訂定發布 全文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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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01904806號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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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羅苯嘧啶之檢驗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