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公債及國庫券電子連線投標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中央銀行臺央庫字第10300039781號函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103年1月2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

法規異動

修正

三、本系統之訊息傳送,以數位簽章機制處理,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
    簡稱國發會)政府憑證管理中心及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提供認證
    及憑證簽發管理服務;國發會及公司商號登記機關擔任前端註冊管理
    窗口,受理連線單位身分審驗及憑證申請、廢止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