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規定各銀行退票應繳違約金標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1年3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3月13日中央銀行業務局臺央業字第 0910018655號函自即日 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