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文化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補助計畫行政調控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文化部文交字第11030090582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文化建設

法規異動

修正

二、適用範圍:獲下列要點補助之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計畫,因疫情影響
    致須變更執行日期、取消執行、無法執行完畢等樣態,適用本處理原
    則:
    (一)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二)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三)文化部辦理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四)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參與多面向拓展文化交流處理要點
          。
    (五)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