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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重要畜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4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4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80040396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畜牧獸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2月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60040226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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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7年1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70040210號令修正發 布第4點、第5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第12點、第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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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 4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80040396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生產申報書
附件一-毛豬生產申報預警處理作業程序
附件二-白肉雞生產申報預警處理作業程序
附件三-土雞生產申報預警處理作業程序
附件四-雞蛋生產申報預警處理作業程序
法規異動
廢止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