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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單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8年1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0980503008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職業訓練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7年1月2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0970503022號令訂定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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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4月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審字第0970503200號令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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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8年1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0980503008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單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