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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訓練生活津貼作業須知-適用於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訓練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1020505538號函發布 自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職業訓練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5月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八勞職業字第020430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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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1020505538號函發布 自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