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69
人,瀏覽人次:
82238700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毒性化學物質中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T706.21 B)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90114211號公告停 止適用,並於100年3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70056376G號公告訂 定發布,並自97年11月15日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90114211號公告停 止適用,並於100年3月15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
表一-方法適用之有機化合物
表二-DFTPP質量強度要求標準
表三-各內標準品對應之檢測化合物
表五-單一實驗室測試之準確度與精密度
表四-待測化合物之定量離子與次要離子之強度比值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