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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排放管道中二氧化硫抽取式自動檢測方法-非分散性紅外光法、紫外光法 、螢光法(NIEA A413.74C)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 1040109605號公告廢 止,並自105年4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3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80022286B號公告; 自98年6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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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 1040109605號公告廢 止,並自105年4月15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排放管道中二氧化硫抽取式自動檢測方法-非分散性紅外光法、紫外光法、螢光法(NIEA A413.7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