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0
人,瀏覽人次:
92769309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廢棄物中凱氏氮含量檢測方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94520號公告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94年3月15日起實施(原名稱:一般廢棄物( 垃圾)中凱氏氮含量檢測方法-滴定法)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2月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08114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11點;並自93年5月15日實施(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94520號公告發布自94年3月15日停止適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94520號公告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94年3月15日起實施(原名稱:一般廢棄物( 垃圾)中凱氏氮含量檢測方法-滴定法)
附件下載
附件-廢棄物中凱氏氮含量檢測方法
法規異動
修正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