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70
人,瀏覽人次:
82366186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1031560114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1條條文(原名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 標準)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公平交易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5月3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0950003656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7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號公告本標準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自10 1 年2月5日起變更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各該規定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 ,改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轄)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1031560114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1條條文(原名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 標準)
附件下載
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一條
本標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