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停車場洽公便民停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99)府法三字第09837249100號令訂頒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