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稅局、稅捐稽徵處聯合檢查營利事業帳證工作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2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2月24日臺北市政府(84)北市稽工丁字第 2857號函發布本注 意事項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財政類 / 稅費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