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
處公開揭示並以電子郵件轉發各受僱者。
(一)申訴專線電話:(02)2757-4560
(二)申訴專用信箱或申訴電子信箱:cx_cxag@gov.taipei
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受僱者或求職者除依前項管道申訴外,亦得
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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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處於知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
補救措施,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及隱私。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三)對行為人之懲處。
(四)對身心障礙者依其障別提供必要之協助。
(五)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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