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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處理受贈勞動藝術作品管理維護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資字第101404104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勞工類
/
勞工輔導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勞一字第092024448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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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資字第101404104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