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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童工工作輔導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99)府勞二字第09931630100號令自即日 起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勞工類
/
勞工輔導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99)府勞二字第 09930892300號令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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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99)府勞二字第09931630100號令自即日 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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