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起生效(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經 工字第1001757379號令廢止;並自100年11月23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廢止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