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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聘任學校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北教特字第0970493770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9點(原名稱:臺北縣中小學聘任學校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設置要點)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0月5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北府教特字第366444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0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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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北教特字第0970493770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9點(原名稱:臺北縣中小學聘任學校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設置要點)
法規異動
修正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