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總噸位未滿二十噸動力漁船暨未滿五十噸非動力漁船擔保交易登記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高市海三字第1000015838號公告 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觀光交通類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