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19
人,瀏覽人次:
82365864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離島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雜費交通費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0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月10日教育部(91)臺參字第9100254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 ,並溯自89年8月1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8月9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43760C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 第7條條文,並溯自100年1月14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