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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以技術報告送審教師資格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0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6年11月5日教育部臺審字第861204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點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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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3年1月15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3000422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 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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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5年5月4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50052960B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 、第 5點、第6點及第6點之附件「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以技術或實務研發 成果送審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甲、乙表)」;並自95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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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95年12月1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50165482C號令廢止,並自95 年 11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