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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體育類科教師以成就證明及競賽實務技術報告送審教師資格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2月13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60005522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 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7年 8月6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70112052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專科以上學校體育類科教師以成就證 明及技術報告送審教師資格試辦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8年5月22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80071233C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