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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檢治文字第102100038 3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4點,並自102年11月8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檢玉文字第1041000393 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104年11月30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7年7月4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北檢泰文字第10710002390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刪除第14點;並自107年5月25日生效(原名稱: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