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46
人,瀏覽人次:
82260476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草脫淨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0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00063843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 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41900600號公告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