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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民眾活動中心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12月0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12月3日澎湖縣政府八十八澎府秘法字第67664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 8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