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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勞工育樂人民團體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1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月16日澎湖縣政府八十七澎府秘法字第02939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