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依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三項及第八十條
  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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